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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四十八章 加封,位比郡王 (第1/7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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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启分封是定下了,但各种制度、封赏规格、降等规格等等,还需要礼部商定。

毕竟专业事情有专业人士负责嘛。

而且分封制相较于郡县制度还是有不少优点的。

人们只知道郡县制取代了分封制度,但那也只是历史进步的结果,并不代表郡县制度就处处强于分封制。

分封制度的优点:

第一:有利于民族的快速融合,历来文化习惯等行为都是上行下效。只要大明牢牢控制住这些地方的高层,那么潜移默化之下,这些遥远地方的土著民众就会慢慢接受华夏文明文化。

第二:加速地方的发展。郡县制虽然加强了中央集权,但地方行政效率低下。事事决于上,很多紧急事情,汲取江河堤坝年久失修。

哪怕迫在眉睫,也必须等朝廷下命令才能动工。还有开仓振粮等等。

第三:有利于降低治国成本。古代的地方与中央的关系不单单是附属上下级,更是一种“抗衡”关系。

地方一般的行政花费的是地方财政,朝廷是不会给拨款的。这种情况下,朝廷想施行什么法令是非常困难的。你光使唤人不掏钱能好使嘛!所以这也是古代为什么地方官与富商豪强勾结的原因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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