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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7章 家,我回不去了 (第2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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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想起血骨晨乐刚刚的嘱托,“争斗绝非宇宙的主旋律。”

这可能也是他收自己为徒的原因之一吧。

他就算不能夺舍,灭掉自己还是很容易的。

血骨晨乐的身影越来越淡,依然笑看着林风。

他把一切都寄托在了林风身上,心中已无多少遗憾。

林风伸手去抓血骨晨乐的灵魂体,却抓了一个空。

“老师,你赶快出去,回归自己的身体,也许还能活着。”

血骨晨乐摇了摇头,张开双手。

砰,他的灵魂体彻底化作白色光点,犹如满天繁星。

“好好活着”

这是血骨晨乐留给林风的最后一句话。

满天繁星消散,林风的灵魂体长大了一倍,识海也跟着变大。

如同从一个小黑屋,变成了一个大教室。

过了许久,林风睁开了眼睛,眼中充满了哀伤。bigétν

眼前血骨晨乐的肉身,已经化为一堆灰烬。

“林风,你真的赢了,老尸魔太强大了,我以为你铁定失败。”脑海中星宇兴奋的声音响起。

林风一愣,“不要在这样称呼我老师,他叫血骨晨乐。你怎么知道是我,而不是他。”

星宇愣了一下,“我与你的灵魂印记绑定,你失败了,灵魂印记被抹除,我也会被重置。

为什么不让我叫他老,咱们不是一直这么叫他吗?”

林风将刚刚识海中的记忆共享给星宇。

星宇恍然,“这个血骨晨乐教导你,还真是煞费苦心啊,一直给你压力,最后还给你上了生动的一课,我都以为是真的要夺舍。

对了,他的《血镜折光》传你了吗?”

林风点了点头,“老师把自己所有的记忆都给我了,这次真的是毫无保留。”

星宇感叹道:“这么好的老师整个宇宙也没有几个。”

“星宇,我准备派一个分身去尸魔族,去血骨家族,完成老师的遗愿。”

“应该的,派一个分身在尸魔族发展,是非常有必要的。

你的变身能力是尸魔,在尸魔族才能更快的成长。

人族和尸魔族两边都留有分身也更安全。另一个分身可以隐藏起来修炼,这样简直万无一失。”

林风只是想实现老师的遗愿,老师一直惦记着家里的弟弟、妹妹和族人。

血骨晨乐化成灰后,五位长老也化成了灰。

尸魔族也有落叶归根的习俗。

林风从储物空间中拿出六个小盒子,

将他们收起来,又放回储物空间,准备带回尸魔族安葬。

之后林风又重新孕育两个分身。

将一个分身收入储物空间,留一个在这里修炼。

然后他向金属门走去。

走了两步,林风回头看了一眼,“星宇,留在这里的分身怎么补给。”

“没有必要担心这个,他有你所有的能力,能变身,能打开储物空间。

你和分身的灵魂共享,分身能和你的本体打开同一个储物空间。

分身缺什么你放入储物空间,让分身取就可以了。

就这个能力,在宇宙中做生意你也能成巨富。”

林风还真没用分身打开储物空间,试了一下,果然可以。

自己这次突破,储物空间也从十立方米,扩大到了二十立方米,暂时够用了。biqμgètν

他扫了一眼这片空间,似乎还能看到血骨晨乐教导自己的身影。

又停留了片刻,他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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